新年新气象!
年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征缴业务指南来啦!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开户许可证》或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本单位开户凭证,个体工商户提供银行卡或存折账号。
(三)事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如未分类的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制委员会分类改革的批文;属于参公的事业单位需提供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
“五险合一”征缴“五险合一”征缴是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征缴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缴费。
统一缴费基数“五险”征缴基数统一。参保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新招用人员以新确定的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高于%的,按%计算缴费基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54号),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一使用元/年,缴费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统一按月申报缴费用人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到我局办理缴费申报。无人员增减的按上月核定数额征缴;新增参保人员的,报送《贵港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员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减少参保人员的,报送《贵港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员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辞职批文、调令或干部免职文件、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对涉及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以单位申报增员(或参保备案)之日视为参保时间,足额缴费后享受相应待遇。
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的开通和使用(一)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参保单位须与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贵港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协议书》(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一份)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并设置密码。
(二)网上申报系统的登录使用。参保单位打开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上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