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了解预防接种流程图和疫苗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二、对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均不宜接种疫苗;HIV感染者要如实告知医生。预诊时要如实告诉接种人员受种者的过敏史、药物过敏史、患病史,是否正在发热、正在患病和以下接种禁忌。
如有下列情况,不能接种或暂缓接种疫苗:
1、免疫功能异常:免疫功能低下或缺陷者,患免疫缺陷疾病、恶性疾病(如恶性肿瘤)以及使用皮质类固醇、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或放射治疗而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接种活疫苗。一般而言,有肛周脓肿、出生后反复感染、早产、低体重、人工喂养、过敏体质等情况,易患感染性疾病(如经常患感冒、肺炎等)往往是免疫功能低下或缺陷的宝宝,家长借此可大致判断孩子是否免疫功能低下,医院做免疫功能检查。
2、对 庆大霉素、新霉素等抗生素过敏;对鸡蛋等其它物质过敏的。
3、发热或急性疾病:对发热者或急性疾病患者,应推迟接种。
4、神经系统疾病或脑病:对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痫、婴儿痉挛、进行性脑病等,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
5、对活动性肺结核、心脏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血液系统疾、重症慢性疾患、严重皮肤疾患等患者,应暂缓接种。
6、脑缺氧的新生儿,应待主治医生确认完全康复后再接种疫苗。
7、既往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需要连续接种的,前次接种后出现严重反应(如过敏反应、虚脱或休克、脑炎、脑病或惊厥等),不应继续接种。
三、接种疫苗后少数孩子会出现发热症状,还可能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全身不适等情况,一般持续1-2天;个别孩子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
四、接种疫苗后发热在37.5℃以下时,应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防止续发其他疾病;接种疫苗后发热超过37.5℃,或37.5℃以下并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情况,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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